当前位置:精品书屋>>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 分卷阅读103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分卷阅读103(1 / 1)




般。
“但你不愿意,我又不会强迫你。”霍峋垂着头,这种事,肯定要你情我愿呀。
“怎么你看到我,就只想警告我这个?”
“你当我是什么,色情狂吗?”
“我在你眼里,就和路边的公狗没区别吗?”
“我只是很想你,所以想和你住一起,天天看到你,我就很开心了。”霍峋耷着一张脸,硬生生把自己讲成了一朵单纯小白花。
“?”
不是,郑秋白他也就说了几个字,怎么霍峋就有这么一大通等着他?
话是不是有点太密了?
这还是霍峋吗?这小子之前话也这么多?
郑秋白眨眨眼,“我没那么想啊。”
色情狂,公狗,这可都是霍峋自己给自己泼的脏水,和他没有半点干系啊!
“那你是嫌我烦?我在这里碍你的事了?”
“不方便,什么不方便?是还有别人要来这儿吗?要我给你们腾地方?”低着脑袋的霍少爷眼神狡黠,要是真有哪个小瘪三想鸠占鹊巢,他可要闹了,“这我不同意!”
“……”郑爷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知道,追求你的人很多,你也不是非我不可,”霍峋拎着行李箱站起身,面对郑秋白时冷着一张俊脸,“我不强求你同样喜欢我,但你可不可以尊重我,能不能我在的时候,让那些人离远些?”
“我也会难过。”
说完,霍峋一把提起行李箱钻进了客卧,关门声轰然。
留在客厅的郑爷一愣,他下意识觉得霍峋今天不对劲,很不对劲,但又怕霍少爷是真在拈酸吃醋,快气坏了,躲进客卧里闷头哭呢。
郑爷如今真看不得霍峋掉眼泪,总觉得问心有愧。
沉吟片刻,郑秋白亲自下厨,洗了点草莓,端着到客卧敲了敲门,“霍峋,我进来了?”
“进。”
郑爷进屋时,霍峋坐在书桌前,手边的行李箱还没有打开,满面闷闷不乐,不肯和郑秋白对视。
“吃草莓吗?”
“不吃。”霍峋偏了偏肩膀,离郑蝴蝶远些,“吃人嘴短,吃完你赶我走怎么办?”
“不赶不赶,你就住在这儿,安心住着。”郑秋白哪还敢赶他走。
“你也不许让别人来。”
“不让不让。”郑爷有求必应,他也是个男人,很显然男人就吃这种半示弱半撒娇半强硬的吃醋样儿,“但阿良得来,阿良,你知道的,他不来,没人接送我上下班了。”
“我来。”霍峋偏头,毛遂自荐道:“正好我现在也没事干,去你那打工好了。”
“?”
略施小计,霍峋顺利登堂入室,还挤掉了阿良司机的职位。
“老板,您怎么能让这小子回来上班,您忘了他之前一声不吭搞失踪,连辞职信都没上交。”阿良不满,相当不满,他不愿意把车钥匙交给霍峋。
坐在老板椅上的郑爷看看眉宇间满是泰然得意的霍峋,又看看苦大仇深的阿良,半晌道:“这些天你也辛苦了,让他来开车,你也好早点下班回家休息。”
“老板?”
“钥匙。”霍峋伸手,趾高气扬,言简意赅。
他看阿良不顺眼许久了。
两辈子,阿良守在郑秋白身边的时间比他长多了,霍峋嫉妒。
他嫉妒每一个停留在郑秋白身边时间比他长的人。
“算了,给他吧。”郑爷扶额,他其实觉得自己好像被算计了,但他没有证据。
相处的时间多起来,郑秋白独特的生物钟自然暴露,从前他绝不会在凌晨三点睡下,早上七点还能起来吃完早餐再继续补眠。
且在霍峋看来,郑秋白从前吃东西像是吃猫食,一天到晚,只有上班时候喝酒喝的多,正经饭扒拉不几口。
但现在,这人一日三餐规律了,晚上还有加餐,加餐的间隙还有各式各样霍峋都没见过的小零食做零嘴儿。
连那一向宽敞整洁的办公桌下面,都已经被各色营养补品攻占了,而几瓶孕妈妈必备的营养剂补充剂混在其中,并不显眼。
对此,郑爷的解释是:“都是之前住院时候你叫李晌送来的,不吃浪费了。”
“而且之前住院时候,做全身体检,结果都不太好,为了能多活几年,我已经彻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保养肯定不能少。”
上一秒还在惊异于郑蝴蝶竟然知道节约的霍少爷,下一秒就阴沉了脸,“你不要胡说,快呸。”
“我开玩笑的。”
“呸呸呸。”
“好好好,呸呸呸。”
霍峋这才深呼吸一口气,“以后不要说这种话,你肯定能健健康康,长命百岁。”
活到一百岁郑爷暂时不敢想,但活的比上辈子长,是肯定的。
金玉庭近来的生意不温不火,许多从前追捧郑秋白的富家子弟如今来的少了,因为郑老板眼见着出现在客人眼前的时候少了。
从前,不管是不是当日消费最高,只要提一句想见见郑秋白,朋友间叙旧或有话要说,总能见到。
可现在不行了,经理会一早在电话里告知,老板身体还没好,晚上没办法坐进包间儿里,和他们一起喝一杯。
这样的风声自然让人不满。
连带着销售经理都觉得头疼,从前郑秋白往包间里一坐,那些卖酒的套话都不用他多讲什么,老板就是活招牌。
那时候,哪有如今这么惨淡的营收。
“老板,您是不准备经营会所了吗?”薛柔私下找到郑秋白,想得到个准信儿,万一金玉庭倒了,她还得重新找工作。
“怎么会。”郑秋白宽慰道:“放心吧,无论怎样,不会让你们没工作的去处。”
“那您现在这是?”
“现在,现在怎么?这样不才正常?”
郑爷有时候也会觉得年轻时候的自己,一意孤行将金玉庭与郑秋白两者的名声经营至日后那种地步,是不是太轻浮了些,是不是也背离了叶长流将会所交给他的初衷,愧对叶长流对他的期望。
郑秋白当时太年轻,他只觉得,皮相是他唯一的手段与出路,而玩弄人心汲汲于营,享受他人的追捧,戏谑他人的真心,是他能够彰显自己并不输给那群二世祖的证据。
他合该站在燕城的云端之中,他合该比任何人都走得更远,飞得更高。
功成名就,飞黄腾达,迈入那个云端之上的阶级,是二十三岁郑秋白最想要的东西。
那时候的他觉得名声真心不值一提,流言蜚语不足为惧,用强硬和假装不在意的态度做他那点单薄自尊的盔甲。
可随着成长,人是会变的,毫无疑问,当年的郑秋白觉得证明自己比什么都重要,但重来一次,如今的郑秋白却觉得他不需要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证明自己。
他做的已经够好了。
换一个人以他的生活轨迹走一遭,不会比他活的更好。
“金玉庭原本就是用来谈生意的地方,不是用来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