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麒龙的脚步一瞬顿住,ocao一声,“你还真是来见那个男公关的?” 元麒龙那在港湾混这两年不是盖的,一双眼练就火眼金睛。 那郑秋白看似是个大会所的老板,是个款儿爷,但那也就糊弄糊弄普通老百姓,对于他们这样的人,这就是个公关,说难听点,卖笑的。 卖不卖身,有待商榷。 “你疯了?你家里知道了吗?知道了?难怪你哥要让保镖盯着你,还找人给你相亲,你怎么也不知道瞒着点儿呐?”元麒龙第一反应,都不是惊骇霍峥这小白杨变成了歪脖树,而是担心霍峋给家里揍死。 “早晚得知道,没想着瞒。”霍峋道:“还有,他不是男公关,是那群哈巴狗腆着脸围着他转,一群不要脸的东西。” 元麒龙就差把嘲笑写在脸上了,“霍少,那群是哈巴狗,你又是什么,上赶着倒贴的小金狗?那不都是狗啰!” 霍峋黑下脸,“你滚。” 元麒龙摇头,好言相劝,“不管他是什么,也不管你是什么,玩玩就得了,别真陷进去,掉价儿。” “滚。” “我真是好言难劝想死的鬼。” “你快滚。”霍少爷横了他这铁子一眼,他今天晚上已经够难过了,不用元麒龙在这里撒盐。 终于看清霍峋满面愁云的元大少体贴道:“要不我帮帮你?这种人最擅长的就是钓凯子,一钓好几个,别的不敢保证,但我能让你成为他池子里最金光闪闪的那只凯子。” 闻言,霍峋看他的眼神褪去了厌烦,立马真诚了,“要怎么办?” “追他的人太多,那种货色就不值得稀罕了,你得反其道而行。” 只是元麒龙道行也就到这儿了。 至于池子里金凯子能不能爬上岸变成美男鱼,那就不是他可控范围内的事情了。 得霍峋自求多福。 元麒龙叽叽咕咕给霍峋上了半宿课,李晌早起一看,这俩人一个在地毯上,一个在沙发上,双双不省人事。 “不是不是,你俩背着我一晚上捣鼓啥呢?” 没人理他。 李晌又大着胆去踹翻个身躺着的霍少爷,还没过去,就被对方的小帐篷闪瞎了眼。 要不说,霍峋他在同辈里,哪哪都是顶牛逼的。 “嫉恨”的李晌一边喊着瞎眼了,一边闭着眼拿了条毯子摔了上去,“丫真精神,一大早耍流氓。” 霍峋再度翻了个身,夹住了毯子,眉头都没皱一下,甚至有嘿嘿傻乐的迹象。 他还在梦里同郑秋白拍拖呢。 同样的梦,在郑爷这里就是噩梦了。 郑秋白活这么大,头一次被梦吓醒。 前一晚上,他刚跟霍峋把话说绝,这当天晚上,就梦见和霍峋约会,这正常吗? 这绝对不正常吧? 可这梦也太真实了。 梦里的郑秋白上一秒还指着霍峋鼻子骂他摔碎了包间里的玻璃杯,下一秒就被穿着侍应生马甲的霍峋压进了老板椅,霍峋一掌带过郑秋白的腰,迫使后者扬起脖子,两人亲的难舍难分,呼哧带喘,郑老板那腿都要翘到侍应生的臀上了。 上帝视角的郑爷脸红心跳,根本不敢相信那个人是自己,也不敢相信另一个人是霍峋,他只想大叫着让这两个人速速分开!速速分开! 这是他的梦,又不是什么簧片拍摄现场! 被吓醒的郑爷难得起了个大早,在屋子里无头苍蝇似的转悠了三圈,最终瘫坐在沙发开始怀疑人生。 首先他是个很少做梦的人,其次他就算做梦也绝对不会醒过来时还保留如此清晰的印象,属于另一个男人的气息和触感鲜明到就像昨晚郑爷梦游去找过霍峋一般。 同样,梦里的一切都一比一比照现实,甚至梦里郑秋白身上穿的那身马甲三件套都是分外熟悉的,戗驳领双排扣,藏蓝色,麦尔登面料,收腰剪裁,夏款,厚度偏薄。 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是因为这是郑秋白曾经很喜欢的一家京市定制工坊为他量体裁衣做的,如果不是这个梦,郑秋白都要忘了他有这么一身衣裳。 不过这件衣服现如今还不在郑爷的衣柜里,但郑秋白也不记得他大概什么日子将它拿到的手。 大约是某一年临近夏天的时候? 良久,郑爷狐疑地摸着自己的唇,“我穿着那件衣服跟霍峋亲过嘴吗?怎么可能?” 那梦真实到能吓死人,可比郑爷那时不时冒泡的碎片记忆还鲜活,几乎到了要以假乱真的地步。 郑秋白觉得,他如果再反刍回味下去,估摸着真要以为上辈子的自己跟霍峋在办公室里胡搞过了。 这样不行,绝对不行! 为了不让自己继续胡思乱想,郑秋白打开了他的衣柜,从左到右细数自己的得体正装,顺带挑一件今晚的工作服。 正午时,阿良来了,他给郑爷送来了上周干洗的衣裳还有一个寄到金玉庭的大包裹,“老板,这是从京市寄来的东西。” 邮局本来昨天就送到了,阿良昨晚上放后备箱里,想着给郑秋白一起送到家里,可谁承想郑爷半路被那混小子截走了。 看着好端端出现在家里的老板,又看看这没有第二个人痕迹的屋子,阿良小小松了一口气。 郑秋白撕开了包裹外那精致的牛皮纸包装,里面是一个棕色的长方形纸盒,纸盒上印着烫金印花体——lonopan。 他似乎能猜到这盒子里面是什么。 打开盒子,拆掉里头漂亮的丝带蝴蝶结和包装硫酸纸,崭新的藏蓝色戗驳领双排扣马甲,就这样映入郑秋白眼帘。 失去的记忆在回闪。 他穿着这件衣服和霍峋亲过嘴。 第37章樱桃梗 郑秋白的记性一向令人堪忧,重生使他拥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却并没有一股脑地将过去那些被他遗失的东西统统还给他。 对于十年前的种种,郑秋就像是在大雾里穿行的旅人,只有亲身所至,亲眼所见,才能记起这片浓雾之后的真正的存在。 可到那时无论即将面临的东西是好是坏,他都无法预测,只能被动接受。 就如同当下,那闪回的一段记忆叫郑秋白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记忆比梦境缺乏了浪漫与美化,但它足够写实,像是一段被保存完好的老旧纪录片,再度放映依旧能够将人瞬间拉回那个场景。 那天的郑老板正因为霍峋这个侍应生打碎了包间里一只火山威士忌杯而勃然,因为那一只杯子不是南二条批发的零售小商品,而是叶长流当年拍来的十八世纪藏品,售价昂贵且独一无二。 这不是霍峋第一次端酒时毛手毛脚出了事故,但这次的损失绝对比先前严重,郑老板自然要把他叫到办公室来上课。 霍峋进来,迎面而来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数落。 郑老板在说话这门艺术上相当有造诣,他要是诚心不叫人好受,那话里满满都是尖酸与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