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精品书屋>女生耽美>阳神朋克> 第十四章 衣被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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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衣被苍生(2 / 1)




李恩把棉花打散松后,慢慢抖在一起,果然变成了一大团!于是学着乔氏的样子,仔细的捻出一小截纱线。
然后用铜钱系住,拧紧,再举起来放开。
随着铜钱开始转动,果然就捻出了一根棉纱!
李恩正在高兴,结果这棉纱突然就断了?铜线带着几寸长的棉线掉在地上,打了好几个圈。
愣了一下,李恩把铜钱拾起来。
他这才发现,自己捻出来的这根棉纱当真是丑!粗的地方粗,细的地方细;最后断的位置,就是因为细到捻不成线才断开的。
又看了眼乔氏捻的那根纱,不光粗细均匀,纱线表面甚至还能看见有规律的螺纹。
“好厉害,我还以为捻线很简单呢。”
李恩偿试失败后,却并不气馁。
他知道,自己是因为急于完成任务,好去练武,所以沉不下心做事。
于是他捧着棉花,静静的喘了几口气。然后找了个小凳子坐下,集中精神,专心开始捻线。
这一次,李恩捻得很慢,也很仔细。他感觉着棉丝在指尖滑动,从而调整自己的力度。
又是一小截棉纱被捻了出来。尽管和乔氏捻出的纱线相差还远,但起码粗细均匀了。
李恩看了一眼铜钱,却没有去绑它。
因为他能感觉到,用铜钱捻出棉纱,必然是手捻熟练之后才能完成的。至于像乔氏那样摇上纺车,是铜钱捻线熟练才能驾驭的。
“衣被苍生。”
因为这四个字,让李恩不再觉得捻线是丢脸的事了。
衣食住行,为人之根本。以衣食为生的劳作者,是国之基石。
于是李恩就这么专心致志的捻着,甚至都没施展神魂之力,只为了捻出一根像样的纱线。
直到乔氏叫他,他才醒过神来。
“小银?该吃饭了,吃了饭我们还要给阿周他们送饭呢……”
“啊?”
李恩望了乔氏和婶子一眼,发现她们早就忙完了。又看了一眼手中的棉花包,已经少了一大半。
他的腿边,已经捻出老长一根线!李恩下意识的扯开,居然都没能扯直。
“这孩子,真了不得!长大了一定是个巧丫头……”
婶子过来拿起纱线看了看,忍不住夸赞起来。这让李恩感觉又有些尴尬。
“嗯……阿巴阿巴……”
“来,吃饭吧。”
乔氏自然是高兴,把那两枚铜钱塞进他的衣兜里。然后大家一起回堂屋吃饭。
……
今天的中饭比昨天丰盛,又有狗肉。乔氏并没有私吞,该是大家的就是大家的。
把饭送到田地里,客人们自然吃得又饱又好。加之今天没人捣乱,心情更是舒畅。
“唉,听说那个张三?病在家里起不来床了!”
“真的?这可太好了!”
“恶人有恶报……”
下午,大家边摘棉花,边议论纷纷。看到坏人倒了霉,好人自然高兴。
李恩也背着口袋,帮忙收位置低的棉朵。
他发现,捻过线后,摘棉花的手感似乎更熟练了。
那种不是很顺手的花苞,昨天还得用神魂的力量抠出来。今天却能恰到好处,一下拈起。
“这绝命爪势虽说刚猛,但力气使得太老,反而过犹不及!我重新练武,得把这个分寸拿捏住才对。”
突然之间,李恩有了一点明悟。
他之前学武,全靠百灵强行灌输。不然以他自己的资质,连入门功法都练不清楚。
这让李恩一度认为,是自己没有天资,生来不适合练武修道。
但现在,他又有了不同的感悟。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何况是人?人与人差别巨大,有的人刚猛爆裂,有的人安静祥和,让一个平和的人修行刚猛功法,他必然学不来!哪怕太祖长拳是入门功法之首,也只会适得其反。”
学武修道之人,大多都有执念,那就是一定要搞到最好的功法,所谓的秘籍宝典。
不论是朝庭还是江湖,多少人为了秘籍打破了头。
但他们没有思考过,这部功法能不能练,适不适合自己。
他们也不会计较,同样是修行太祖长拳的宗室子弟,学成后水平依然参差不齐。
李恩从摘棉花的手感中,体会到了这种意境。那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走适合自己的路。
完全摒弃前人的智慧,自创功法,这是不实际的。但完全照搬前人的遗产,同样是不可取的。
“小银,天色不早,我们要回去了……”
“哦,知道啦!”
乔氏的呼唤,再次拉回了李恩的神思。抬头望去,见日头已然偏西,棉田一片霞红。
李恩今天摘的棉朵,倒比昨天少了许多。因为他今天一心一意,并没有用道术辅助。
当然,大人们不会在意这些。收拾好东西,便一起拖着棉包回家去了。
“婶子,今天还有狗肉吧?”
“放心,当然有的……”
“你这个小赵,你乔婶哪次克扣客人饭食了?”
“哈哈,我不是饿急了吗……对了周哥,你和陈大妹的事儿,咋样了?”
“对啊对啊,我们还等着吃喜酒呢!”
“哪儿啊,八字还没一撇……”
小赵这一打岔,阿周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他低头正好看见李恩,于是说道:“对了小银,你今天还没学认字呢?”
“啊?”
听见他问,李恩连忙说道:“小赵哥哥中午读书的时候,我跟着学了一点……”
“真的?你娘晚上可是要考你的!”
“行啊……”
一行人说说笑笑,踏着夕阳回了家。
家里有丰盛可口的饭菜,还有主客们的欢声笑语。没有了张三捣乱,太平庄的日子真的太平了许多。
这样田园牧歌的生活,只要不发生战乱,不改朝换代,似乎可以永远过下去。
……
于是一连几天,李恩都没急于练武。每天早上跟着乔氏一起捻线,下午帮忙收点棉花。
直到他真正适应了现在的身体,地里的棉花也收得差不多了。
这天下午,棉花入仓,农具入库。最后一盘狗肉也终于被客人吃光。
乔氏和大家结着帐。
“肖大哥,这段日子真麻烦您,耽误您生意了!”
“小赵,你的工钱可拿好别掉了!家里缺什么就和婶子说啊……”
“谢谢婶子!……”
“乔姐您客气,都是乡里乡亲的,互相帮衬嘛!赶明儿您再进城,别忘了请我就是。”
肖大伯笑得很爽朗。
李恩现在知道,肖大伯是位摆渡人,有自己的买卖。在众多客人里家境是最好的。
他过来作客,纯粹是帮衬,给乔家撑场子的。
“唉,我要请舟船,只认您家的。”
乔氏笑吟吟的。脸虽然丑,但丝毫不会让人厌恶。
直到大家串好钱,背起粮米,提着肉蛋果品,乐呵呵的和乔家道别。
“小哥儿们,谢谢大家伙儿了!来年再忙起来,还得请诸位常来照应才是啊?”
乔氏送客人离门,依然礼数不减。
客人们知她腿脚不便,也告辞道:“婶子您别送了!都是街里街坊,日后打扰的日子多着哩。”
送走客人,她才带着李恩和阿周一起回了堂屋。
入秋之后,天黑得早了。阿周打了火,点着油灯,堂屋内便弥上了一层昏黄的光。
家里的灯油,是棉花籽榨的。棉花被称作白色的金子,全身上下都是宝。
乔氏坐在桌边,和阿周一同翻着帐本,结算着这一年的收成和家里的开销。
南方水土丰饶,每亩棉花能收一百余斤。乔家今年收成足有七十石。
棉花官价一斤是一百钱。如果纺成纱,则能贵上一倍;纱织成布,又要贵上一倍。
当然,上好的纱能卖到二百五十文一斤,劣等纱只能卖一百八十文。
这就得看纺纱人的手艺如何了。
“……打明天起,我把棉花弹出来。婶子如果一个人纺不过来,再请客也是要的。等年关进城出货,纳了税,也盈出几两银子好拿来使……”
阿周算着帐,说着自己的打算。
泯南省的田赋是每亩三钱,另课丁税二钱。算上火耗羡耗,乔家每年要纳银五十多两。
此外还有州县的捐项,另算五十两。
“请客纺纱,还得请陈家大妹儿的好。”
乔氏笑了笑,让阿周颇有些不好意思。这让李恩有些好奇:“那是谁?”
“小孩子别多话。”
乔氏没回答李恩,只对阿周点头:“这样最好。手上能多些余钱,日后办事也方便。柴米油盐,酒水茶叶,都是要使钱的。”
李恩趴在一边看,也不住点头:“是啊是啊。”
老实不代表傻。老实人操持起家务,比不老实的人要靠谱得多。
“小银,今天又认了生字没有?”
乔氏合上帐本,便翻开一本庶民蒙学。李恩便背着手站在她面前,等她提问。
“鸡,鸭……”
“鹅!”
李恩都会抢答了,让乔氏笑咪了眼。之后李恩还用手指沾了水,在桌上写了个“鹅”。
“哎呀,小银真厉害!我像你这么大时,还不会认字呢……”
阿周也捧了个场,逗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乔氏便在李恩背上轻轻拍了一下:“行了,你玩儿会吧!注意就在院子里,天晚了。”
“唉!”
李恩高兴坏了。
准备了好些天,终于可以重新练武了。
看了阿周一眼,他忍不住说道:“周哥,你是我爹的学生对吧!那一块儿练武怎么样?”
阿周一愣。
随后他笑着说道:“不了!你周哥不过是种地的棉农,哪有功夫学这个。”
乔氏也说道:“小银,你周哥累了一天,得好好休息!他还得存钱娶媳妇成家呢。”
这样一说,阿周又不自然的挠了挠头:“婶子瞧您说的?……没这回事儿!”
乔氏则正色道:“你也老大不小,该成个家了。”
之后发现李恩还杵在这儿听,她忍不住又说道:“你不是玩儿去了吗?”
“唉……”
李恩只得应了一声。看着憨头呆脑的阿周,心里多少有些惋惜。
……
走到院中,收敛心神。
李恩闭目入定,神魂在脑中观想着百灵教习自己武功的过程,逐渐找回了一点感觉。
深秋之夜,凉风习习。
李恩与百灵的邂逅,就在这个季节开始的。
在李恩的思绪中,百灵的形象重新变得鲜活起来,让他思慕万千。
是百灵让他习武修道,才让他有了脱离苦海,再世为人的机会。
“你把太祖长拳忘掉,我传你一门简单的入门拳法:斗拳十三势……”
“听起来果真简单,才十三势……”
斗拳十三势,是百灵传授给李恩的入门功法。
论功效,它不如太祖长拳。但在李恩心目中,它的价值不可估量。
“哈哈,咱们俩真强……”
“你少来……”
回忆着百灵的一招一式,一颦一笑,李恩本能的好像要跟着舞动起来一般。
直到感觉越来越浓,越来越强烈,就好像要冲破堤坝的洪水要倾泄出来。
他这才深吸口气,不急不躁的将这种澎湃的意念慢慢的疏导,打出斗拳十三势。
这种感觉,就如同百灵重新附身,完全是凭意念在指挥身体,而不是苦学死练。
由此李恩重修武道,并没有练最好的功法,而是最适合自己的。
只是他现在人小力弱,一势拳法打下来,就有些累了。
不过这种运动后的疲倦感,却让人非常满足,也非常怀念。李恩也渐渐收回了心神。
“我对武功的把握,当真没有生疏呢!这都是百灵的功劳,也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
边在院子里慢步休息了一会儿。
李恩舒缓着身心,今天却并不打算再继续修炼下去。万事开头,都要有一个度。
抬头望了一眼天上闪烁的星辰,似乎又有一颗光点会突然坠来,落入眉心一样。
回味着曾经,李恩憧憬着和百灵重逢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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