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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宁大脚(1 / 1)




「哼。
女婴软萌萌的娇哼一声,小脸上满是得意。
宁清尘虽然返婴,可是她记忆还在,当然会比普通婴儿更早说话丶行走。
当然,她的意识被婴儿身躯影响,心态仍然很是幼化。
此时,她偏着小脑袋,插着小手,小鸟睇人般看着朱寅。
奶声奶气的说道:「我是空气鸭?为何不夸我?」
朱寅愣了一下,笑道:
「能干,清尘能说话能站立啦,是不是还想故意瞒着我们?」」
「咯咯-—」婴儿开心的笑起来,指着朱寅的豁口笑齿,「狗洞大开,你狗牙掉了鸭。』」
这个狗头姐夫,牙齿还没有长齐。
她一高兴,就张开藕芽般的小胳膊,「臭姐夫,还不抱抱我。」
朱寅只好上前,再次抱起她,抖了抖,「暖,宁董你又重了哦。我说—」」
「你以前不是对我很凶吗?逼我辞职,警告我不要吃软饭。怎麽现在主动叫我姐夫了呢?」」
宁清尘娇哼一声,奶凶奶凶的捏着小拳头,「长大了不懂事,变小了才懂事,不行鸭?」
当她知道朱寅是国家秘密警察,潜伏在姐姐身边不是为了吃软饭,才知道是小看了朱寅。
回到古代以来,朱寅很多时候又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尿,她都习惯朱寅的怀抱了。
这个世界,她只有两个亲人,姐姐和朱寅。
至于以前她对朱寅的无礼-—-不好意思,她太小,好像忘记了。
之所以叫朱寅姐夫,也是帮鬼头姐姐,拦住狗头姐夫,避免狗头姐夫被其他女子挖走。
童养媳只是个名义,要帮鬼头姐姐做实了。
还真是亲妹妹。
「哈哈!」朱寅被逗乐了。
变小了才懂事?长大了就不懂事了?
他看着怀中奶香奶香丶软萌软萌,粉团子一般的可爱女婴,真的很难联络起那个清冷如冰丶目空下尘的宁二小姐。
朱寅拍着「小姨子」的背,「嗯,是你懂事了。我和你姐姐还没有谢你呢,
要不是你,我们就救不了戚少保和海老爹了。」
宁采薇伸手笑道:「妹妹,姐姐抱抱。你看,你都会说话走路了,怎麽还让姐夫抱呢。」」
「我才不要你。」宁清尘居然抱住朱寅的脖子,扭头瞪着姐姐,「你都不是好饼。」」
她至今还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这个姐姐就像家霸一样,变着法子「欺负」丶
「祸害」自己,比老师还严厉。
一点也不温柔。
是这个家霸,大魔王,害死了自己养了两年的蜘蛛宠物华丽雨林』。
够了,我不要再让大魔王插手我的童年。
办法就是,用狗头姐夫牵制鬼头姐姐,这样就能自由自在,没人管束自己了。
宁采薇见婴儿树袋熊般吊着朱寅的脖子,哭笑不得,「我怎麽又不是好饼了?还不是为了你?」
「没有给你找奶妈?有饿着你?关外那阵子,怕你被耗子祸害,一夜起来看几次。」
她从朱寅怀里抠出婴儿,抱着自己的妹妹,神色既怜爱又委屈的继续说道:
「还是怪我管你太严?你也不想想,咱们宁家第三代,兄弟姐妹一大群,除了我们姐妹,还有成器的吗?要麽花天酒地,骄奢淫逸。要麽平庸无能,志大才疏。」
「我要是不管你,你也就那样了,还能考上顶级医学院,当个有用的人?」
「妈妈只知赌钱,爸爸一堆女人。我不管你,还有谁管你?」」
「我知道,宁家其实是你最心疼我。外面风传朱寅居心回测想吃软饭,可是没人想开除朱寅,都等着我犯错。」
「你虽然误解了朱寅,却是第一个逼他辞职的。』」
「呜哇哇哇-—」宁清尘无法管控情绪,忍不住大哭,紧紧抱着姐姐的脖子,
泪如泉涌。
鬼头姐姐,你太坏了。
竟然对我打感情牌鸭。
但你以为,这有用麽?
呜呜呜—·
「好啦好啦。」宁采薇拍拍宁清尘的背。
「别哭啦。咱们一家三口,在古代相依为命,抱团取暖,不也挺好?你不孤单,姐姐不孤单,小老虎也不孤单啊。」
「现在你能说话啦,一家三口就更热闹了。』
宁清尘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揪着姐姐的两只耳朵,使出吃奶的力气往死里拧神特麽一家三口鸭。
主要是-—-现在不拧,以后就拧不到,也不敢拧了。
「哎呀,疼疼疼—-祖宗!」宁采薇牙痛似的吸着凉气,「没良心的小魔医,
谋杀亲姐啊!姐耳朵被你掉了!」
「小魔医—-」宁清尘听到这个久违的绰号,忽然又破涕为笑。
她很小就想当医生,起因是为了治好被姐姐害死的蜘蛛宠物。为此小学就爱看医书。
以至于她上医科大学时,医学理论已经达到教授水平。
姐姐觉得她为了治好蜘蛛宠物才萌发学医的理想,简直不可理喻,太魔性了。
就给她取了个小魔医的外号。
再次听到这个讨厌的绰号,宁清尘居然感到有点亲切。
可是她的两只小手,还是揪着宁采薇的耳朵,又哭又笑。
「妈蛋-—」宁采薇看向朱寅,求助道:「小老虎!快将她抱走,你小姨子疯了!」
朱寅是懂得对付孩子的。他伸手呵婴儿的痒,婴儿又咯咯笑起来,两只讨厌的小爪子终于松开。
朱寅趁机把她接过来,然后在她的手还没揪到自己耳朵之前,将她放在床上。
宁采薇揉着一对元宝似的耳朵,娇嗔道:
「姐才十岁,就要养孩子,真是命数!你这小魔医—」」
宁清尘一个屁墩坐在床上,对着两人奶凶奶凶的大喊:「我要吃奶!我饿了!我要赵阿姨!」
「你们用完了我的药,让我长大当庸医鸭!我要吃奶!』」
宁采薇翻了一个白眼,这才多久,吃饱不到两个小时,又要吃奶。
真闹人。
她只能走出小楼,找到丁红缨,让丁红缨去请顾家娘子赵婵。
不一会,赵婵就来到大院。这秀才娘子扭着一对三寸金莲,步态摇曳的走进小楼,银铃般的笑道:
「这才一个时辰不见大姐儿,奴家倒是又想念了。」」
说着道个万福。
朱寅和宁采薇也赶紧见礼,请秀才娘子坐了。
宁清尘不再说话了,只是笑着伸开双臂。
赵婵抱起婴儿,在鼓凳上坐下,解开细绢绣裙,露出一片雪白,将奶嘴塞入婴儿口中,摇晃着身子轻轻唱道:
「雁北飞,人北望,抛闪明妃汉君王。小单于把盏呀剌剌唱。青草畔有收酪牛,黑河边有扇尾羊,她只是思故乡——」」
她是秀才娘子,也是会识文断字的书香女子。就是唱催眠曲,唱词也很文。
宁清尘看着笑容恬美,目光温柔的赵婵,不禁想起了关外苦寒之地的吉兰妈妈。
又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赵婵见婴儿满是孺慕的看着自己,心不禁有点融化了,忍不住低头亲亲她的小脸,笑道:
「大姐儿长大了,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呢。』」
「奴家还没有见过,像大姐儿这麽惹人怜爱的婴儿。」」
宁清尘明明只有一岁,却被称为「天姐儿」。
很快,吃饱喝足的宁清尘就睡着了。
赵婵将婴儿放在床上,盖好小被子,放下锦帐。
三人一起出了小楼,在前厅坐下。
宁采薇亲手给秀才娘子湖了一杯新买的宣城草魁,笑道:
「劳烦顾家嫂嫂了。她就是馋了,一天要吃好几次。」」
虽然每月给二两银子,还买营养品给她补身子,可她也的确很尽心,人也温雅和善。
有了她,宁采薇和朱寅倒是省了很多心。
「小娘子客气了,都是奴家分内之事。谈何劳烦?」赵婵很喜欢年幼懂事的宁采薇,笑道:
「今日正要冒昧相告,后日寒舍要请酒席,还请小公子丶小娘子赏光,去吃几杯薄酒,莫要怪奴家缘攀附啊。」
「哦?」朱寅问道:「嫂子家有喜事?却是什麽喜庆?」」
赵婵容光焕发的说道:「好教小公子知晓,外子顾起元,本是县学读书的秀才。这次被选了岁贡,下月就要进国子监了。」
原来顾秀才被选了罗贡,果然是好事啊。
难怪要办酒。
原来国朝每两三年,都要选拔一批县学丶州学丶府学成绩优秀的秀才,升入国子监深造。
这种秀才就是岁贡生,比生更优秀。顾起元本就有秀才功名,已身士人阶层,如今又选拔为贡生,前途就更有保障了。
岁贡生虽然还是秀才,可考中举人的机率比普通秀才大多了。
此事无论在城在乡,都值得办酒庆祝丶开门迎客。
朱寅笑道:「恭喜顾家嫂嫂,顾大哥入了国子监,一年深造后,明年秋闹更有把握——」
说到这里,忽然朱寅一愣。
嗯?顾起元?
这个名字有点熟悉啊,好像是万历时期的探花,官位应该不低,历史上比较有名。
难道就是这个顾秀才?
那个顾起元,是个金石大家。如果这个顾秀才也喜欢研究金石,那必然是了「嫂嫂。」朱寅的称呼省去了顾家二字,变得更加亲近,「顾大哥平日是否爱金石?』」
「你知道?」赵婵也不奇怪,「是啊,他从小就爱钻研金石考据之学。若非为此牵扯了大量精力,举人功名估计已经到手了。』
说到这里,她的神色又有点苦涩。
「明年就是三年一次的乡试,满打满算也就一年了。可他还是沉涵金石,不专制艺。这明年秋闹,多半没指望。
「罢了,奴家也读了几,却终究是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还是随他去吧。」
「反正他每年有七八两虞银领取,家里又有五亩薄田,加上我织布纺纱,日子还能将就,就算十年不中,也还凑合着过。」
朱寅立刻知道,她的丈夫一定就是那个顾起元了。
「我也想参加科举,见到顾大哥。还想向他请教。」朱寅说道,「他是前,必能教我。」」
秀才娘子嫣然一笑,「小公子天生早慧,可是比外子强。他要是教你,怕会让你也迷上金石,荒废了学业。』
几人又聊了一会儿,忽然靳云娘来禀报导:
「主公,娘子,外面有个宋婆婆,要来寻顾大娘子,也不知何事。」
赵婵摇头道:「我知道是何事,是让奴家参加赛脚会的。烦请你帮我回了她,就说奴家不参加,让她找别个吧。」
靳云娘答应一声,出去回绝那宋婆婆了。
宁采薇好奇的问道:「什麽赛脚会?」
赵婵解释道:「这是前些年,打北方传来的选美盛会,如今南直隶也有了。
「说是有三寸金莲的女子,蒙着脸上台,脱下鞋袜给众人展示,评比优劣。
前三名的,都有彩头银子。」
「本乡举办的赛脚会,就在秋社前一天举行,夺冠的女子,能得到三十两彩头。」
「宋婆婆溢美之词,说奴家有一对好金莲,请奴家去参加,哪怕得了第三,
也有十两银子。可这银子奴家不想挣。虽说蒙着脸,可把脚亮给人看,羞死人了。」
赵婵说到这里,忽然想到宁采薇是一双天足,情知自己失言,以为哪壶不开提哪壶,担心宁采薇心中不痛快,立刻打住,神色尴尬。
宁采薇无所谓的笑道:「嫂嫂无须在意,我就是没有缠脚,也不怕人说,大脚虽然难看,却是不必遭罪。」
她没有想到,居然还有赛脚会这种赛事。
简直是匪夷所思,闻所未闻!
研究过风俗史的朱寅,却是知道赛脚会,毫不奇怪。
山西「大同小脚甲天下」,每年举行「赛脚会」,始于正德年间,每次都很盛大。
其他地方也有赛脚会,不限于山西。但各地名称不尽相同,有的叫莲足会,
有的叫亮足会。
有的地方,赛脚会还分为夏比和秋比,挑选「最美丽」的脚,评选排名。
北方有,南方有样学样也不稀奇。
赵婵道:「那宋婆婆,是本乡有名的裹脚女匠,裹得一手好莲,所以人送绰号金莲宋。」』
「奴家这双脚,就是宋婆的手艺。宋婆来找奴家参加,也是有油水的。」」
她要不是有这双好莲,也不能嫁给顾秀才。堂堂秀才相公,在乡里是能随便挑女人的。不然怎麽轮的上她?
所谓女子美不美,以脚定输赢。女人有一双漂亮的金莲,衣食尊荣就多了一个保障。
可要拥有一双上佳金莲,绝非易尔。
不但要缠的好,被缠者还要能吃苦,能受疼,能自律。
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两缸。
于是,就催生了专业裹脚的职业,裹脚女匠。
裹脚匠人是善于裹脚的高手,要花钱请的。
不愿花钱的,只能父母长辈自己来干了。
宁采薇多少有点郁闷。她没想到,向来在外貌上极其自信的自己,到了这个时代,居然丧失了强大的颜值优势。
要不是有朱寅这个现代同伴,她估计都很难嫁了是吧?
呵呵了。
本来还担心来到古代,自己容貌太过惊艳,会被恶霸强抢良家妇女。
谁成想,竟是白担心!
赵婵为人比较厚道,她眼见宁采薇风姿讽爽,毫无见怪之色,乾脆开诚布公的说道:
「妹妹,你叫奴家一声嫂子,奴家就托个大,提醒你一些小事,都是左邻右舍的舌根子。」』
女子没有不关心八卦的,包括对自己的八卦。宁采薇也不例外,问道:
「嫂嫂请说,我不会介意。」」
赵婵苦笑道:「他们已经给你起了外号,叫---宁大脚。你们搬来没几天,这外号已经传开了。」」
什麽?宁大脚?
宁采薇和朱寅面面相,都是风中凌乱,
你们真是热情厚道的好邻居啊,这才几天,就送了宁大脚的绰号?
宁采薇心里有点堵挺,她想骂出来,却终究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
「呵呵,宁大脚就宁大脚,随便他们说去吧。」
赵婵道:「奴家对有些人说,不要对人家小姑娘评头论足,不厚道。可那些人也听不进去。」
「以奴家说,你是小公子的童养媳,他自己都不嫌弃,有什麽打紧?裹脚太疼了,奴家当年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只要有个好归宿,不裹也好。」
宁采薇忍不住问道:「他们叫我宁大脚,可村里肯定也有其他人没裹脚,总不能都这麽起绰号吧?」
赵婵解释道:「本乡妇人绝大多数,多多少少都裹过脚,只是三寸金莲不多。多是四寸银莲。即便少数超过四寸,那也不太大,总算裹过。」」
「完全没有裹脚的,只有孤女丶残疾丶尼姑丶道姑丶弓女丶轿女丶戏子丶女医丶乐女丶女奴丶船女等人。」
「可妹妹你,显然不属这些,又是外来户,也就格外引人注意,宁大脚的帽子就给你扣上了。」」
「本村是大村,人多口碎,鱼龙混杂。大多数乡亲还是厚道的,可也有不少尖酸刻薄的腌攒无赖,惯会损人颜面,拉踩起哄,唯恐天下不乱。」
「这种人就算当面呼你为宁大脚,也毫不奇怪。你也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
不然他们只会更来劲。」
「真就是羊角葱靠南墙—一老辣已定。」
宁采薇点头相谢道:「多亏嫂子提醒。小妹心里有数了,要是他们这麽叫我,我就置之不理。」
赵婵很会安慰人,笑道:
「奴家见妹妹倒像是个爱习武的,却是个巾帼女杰的样子,一双天足英姿飒爽,有何不好?」
「若是天下女儿都像妹妹,那些骚鞑子都不敢南下牧马了呢。」
「都像我等这些三寸小脚,鞑子来了都逃不远。」
朱寅听到这里,不禁想到了一个叫瞿思九的人。
瞿思九上疏万历,言蒙古屡次南下犯边,是因为塞外没有小脚美女。
只要送给鞑虏大批裹脚女子,柳腰莲步,娇弱可怜,必定会让北虏沉涵其中,消磨凶悍之性。
瞿思九的建议,居然被认真讨论明朝士大夫言「缠足必三寸」。就算不是三寸金莲,起码也要是四寸银莲。
晚明后妃都是小脚美人。比如田贵妃的脚三寸雀头,娇小可爱』。
瞿思九的惊人之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赵婵又道:「赛脚会后的第二天,就是秋社社戏。再过几日,秋收就完工了。稻子进了仓,就该祭社唱戏。」
「你们初来乍到,到时一定要去看秋日祭社戏。今天年景好,谷子打的多,
大夥高兴,社戏要唱两天呢。」
「要是舍得使钱,就要先找里长,买了靠前的板凳,社戏才看的过瘾。」
朱寅和宁采薇听到还要举行社戏,不约而同的想起鲁迅先生的小说《社戏》。
两人不禁心生期待。
明朝的秋社大戏,一定很热闹吧?
赵婵又坐了一会儿,说了一些村里的新闻旧事,算是让朱寅和宁采薇熟悉乡情。
她说到了本乡三家高门大户。
第一家是东里张家,是本乡如今唯一的进士家族,家主在河南做着四品知府,儿子也是举人。
张老爷就算回乡扫墓,也是能和本县父母官直接说话的人。
张家有良田万亩,附近好几个大庄园,家里牛马成群,奴婢成行。
还有海船出海,赚的银子海了。
这是最不能得罪的。
第二家是西里王家。王家是举人之家,家主就在南京做官,本县八品主簿!
就是张老爷回乡,也要和王老爷平礼相见,因为王老爷是本县现管。
王家虽然只有三千多亩地,可是在南京城里的商铺却很多,光是城里店铺雇佣的夥计,就有好几百人。同样家大业大。
这西里王,也不能得罪。
再就是南里刘家。刘家曾经出过进士,做过知州的。虽然那进士老爷死了十几年,可刘家也有良田五千亩,在镇上有一条街的生意。
这三家本县顶级豪绅,乡中歌谣说:「东里张,金满仓。西里王,银满仓。
南里的刘家玉满缸。」
本乡一千几百户,近半是这三家豪门的佃户。
这三家大户,得罪了任何一家,都是了不得的祸事。
朱寅问道:「方家呢?出过皇后的那家。」
「方家?」赵婵摇头,「早就没落了。听说当今皇帝不喜欢方家,官吏变着法子作践。」』
「当年,方家的确是本乡第一高门,皇后的娘家啊,家里可是有爵位的。」
「可方皇后死了几十年,方家已经没落的不成样子了。比起我家,甚至不如。」
「什麽?」朱寅都不敢信,方家居然混得都不如寒门了。
赵婵又坐了一会儿,就告辞离开。
宁采薇等她一走,终于忍无可忍的骂道:
「要是让我知道,谁最先给我取的绰号,我就要他好看!」」
朱寅张张嘴,忽然说道:「我刚才观察赵婵的表情,发现她欲言又止,好像是—不光有人编排你,还有人编排我。」」
「只是编排我的话很难听,她不好意思说。」
宁采薇皱眉道:「编排你什麽?」」
朱寅笑道:「我们去周围转转,说不定能听到指桑骂槐的话。」
当下两人一起出门,在周围左邻右舍转了一圈。
经过一个晒谷场时,果然听到有人阴阳怪气丶语气可疑的笑骂道:
「哪里来的贼囚根子!惯会雌饭的小东西!」
朱寅一看,只见附近一群闲汉,正在磨坊里赌钱,可是目光却有意无意的扫了自己一眼。
显然是在对自己指桑骂槐了。
这些人,一看就是那种喜欢没事找事丶惯会寻畔滋事的地痞流氓。
宁采薇低声问道:「贼囚根子我懂,但什麽是雌饭?」」
「雌饭—」」朱寅神色诡异,「,就是吃软饭。』」
宁采薇正要说话,忽然磨坊中一个笑声说道:
「宁大脚来了,哈哈!」
:之所以两章合一,是为了冲均订。大章节六七千字啊,还少?唉——
蟹蟹,晚安。这章是白常,可能大家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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