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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武帝去哪儿了【下】(1 / 1)

或许是因为受到了“我肺气炸了”之事的刺激,再加上杜五花对草书不感兴趣,后来的教学中,贾风书倒是注重一笔一画地用楷书进行教学。
在杜五花眼里,贾师爷的楷体字功夫还是不错的,看起来顺眼多了。
随着杜五花学过的字越来越多,贾师爷还教杜五花“易错成语”十个,要它养成认真仔细、戒骄戒躁的习惯。
当时杜五花学会的字只有二百多,就要学会辨识“易错成语”十个,难度不是一般地大。
但凭借着强大的记忆力,杜五花记得那十个“易错成语”如下。
【巧装打扮】
【融汇贯通】
【宽洪大量】
【轰堂大笑】
【默守成规】
【走头无路】
【积毁消骨】
【天崖海角】
【出奇致胜】
【好高鹜远】
贾师爷说,“如果你的二哥能找出其中七个错误,就算水平不错了。”
至于小杜同学,如果能找出其中五个错误就算及格。
结果,杜五花仔细对照自己那强大的记忆力,找出来其中七个错误,因为别的成语他在书上找不到,在记忆里也没印象。
通过这次测试,杜五花觉得自己的智商超过了一般人类的水平。
二哥不错,倒是找出来八个,比自己多一个。
当然,二哥比自己多读了那么多年书。
杜五花自认为,如果读书的年数与二哥一样多,那或许都能成为学士了呢!
当然,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日子要一天一天地过,字要一个一个地认。
——
三长老虽然知错能改,让其不够严谨细致的作风不那么严重,但对学生要求苛刻、教学经验的弊病也还是掩盖不了。
学了近三百个字后,杜五花发现自己照书上一笔一画抄写的字,却被贾风书师爷却说写错了。
“难道是书错了?”
杜五花有些疑惑。
对于杜五花的疑惑,贾师爷很是不满。
他鼓大双眼、气呼呼地说道:“你这那傻野鸡,教读书则写字弄错。
“好了,作为师爷,我不会和你一个计较。
“现在师爷我教你画画。
“教你画画,你可别画画也画不好啊!
“再说,你作为一只野鸡,要想拿到‘三好学生’奖状,必须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哟。”
贾风书态度转好了。
“贾师爷,您说要画个什么主题啊?”
杜五花以笔代口,写下来十四个字。
后面,它还特意加了个标点符号。
杜五花对标点符号的使用从来都是中规中矩,从来不犯错。
“我们来一个‘空中求学’的图画,怎么样?”
三长老笑眯眯地说道。
杜五花点了点头,有些好奇,因为它从来没有学过画画呢。
然后,贾风书开始作画。
——
这位师爷拿出细笔,开始在图的上方画出一朵朵白云。
然后,他又描绘出了一个头发乱糟糟、衣服不太整洁、衣角被高空之风带起、并且满脸皱纹,但手里拿着毛笔和书本的老先生模样。
那就是在蓝天白云下教书的“贾师爷”的自画像了。
而在这个自画像的右下方,是一只羽毛长长、五彩艳丽的野鸡。
这只野鸡用翅膀握着毛笔,一只鸡爪子踩着一本练习册,正抬着鸡头,张着鸡嘴巴,一副专心致志地学习和听众教诲的模样。
而且,身上挂着书包袋子,袋子上写着“风书学堂二百零二级一年级一班学生杜五花”这一行小字。
这些字共有十八个。
杜五花一笔一画地描绘。
——
杜五花态度很认真,它的笔画很工整。
在一丝不杜地学习绘画的时候,尤其是在描绘那十八个字的时候,杜五花感觉自己的鸡眼有些晕眩。
这是因为,它坐在贾风书的对面。
那些字对于贾风书来讲是顺着的,但对于杜五花来讲是反着的。
但杜五花不敢说,也不敢问。
因为在教学的时候,贾师爷很不喜欢被打扰,更不注意与学生的互动。
所以,即使是坐在对面、反过来写那十个字,杜五花感觉有些吃力,但也还是一丝不杜地描写完毕。
贾师爷一笔,它就一笔。
贾师爷一画,它就一画。
贾师爷教的快,杜五花就依样画葫芦,并且同样画的快。
当贾师爷画完最后一笔,杜五花刚好也画完最后一笔。
——
杜五花如此高的学习效率,让贾风书很是高兴。
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他那沟壑般的皱纹笑成了菊花。
他或许在还在感叹,“孺‘鸡’可教啊!”
不过,当贾风书将杜五花的临摹画作拿到手里面时,脸上的菊花变成了冬日的冰霜。
因为这画中变成了杜五花在上。
它用翅膀握着毛笔,一只鸡爪子踩着一本练习册,正抬着鸡头,张着鸡嘴巴,诧异地打量着位于前下方的“贾师爷”。
它似乎要将那“贾师爷”狼狈不堪的模样记录在纸上。
因为前下方的“贾师爷”满脸皱纹、头发乱糟糟,衣服也不太整洁。
而此时,那“一朵朵云彩”变幻成了波浪起伏的“地面”。
“贾师爷”正在朝着这地面猛冲!
由于速度太快,他的衣角似乎被高空之风带起!
而“贾师爷”手里拿着毛笔和书本,似乎想要用这两样微不足道的东西抵御那向前猛冲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力!
“‘空中求学’,竟然变成了‘贾师爷地上吃瘪’!”
——
整个的画风全变了!
看到这副完全颠倒过来的画,贾风书双目圆睁,气得长须上翘。
一股大力涌来,杜五花感觉自己无法自主地被三长老这位引气高段修士扫地出门。
幸好杜五花已经不是那只普普通通的鸡,否则鸡毛都要掉两根。
“气死我了!”
三长老一声怒喝声。
“砰!”
怒喝声中,学堂门被大力关上。
通过即将合上的门缝,杜五花瞥见三长老的胡子都被气得掉了三根。
一定是三根胡子,杜五花相信自己的视力,如同它相信自己的记忆力一样。
看到三长老那生气的样子,当时的杜五花感觉还很郁闷。
因为师爷生气了,学生肯定没好果子吃,教书也不会太专心,更不会进一步地提升教学经验。
而第二天,贾师爷就闭关了,因为他的修为突然之间突破了。
杜五花只好回到了二哥身边。
二哥追问了其中的缘由,说这不是学生的错。
并且,二哥还打听到消息,说贾师爷一辈子只教过两个学生,一个是贾云雀,另一个就是阿花自己了。
更准确地说,阿花是近四十年来贾师爷所招收的第一名学生。
对于这种情况,杜五花感觉机缘凑巧。
当然,遗憾还是有的,因为它还渴望得到那个所谓的“三好学生”奖状呢!
那个名称听起来就不错。
如果给爸爸妈妈看到,他们一定会很开心。
当然,随着二哥的离开,一切都已是昨日黄花。
——
跟随二哥离开了芗圆山,杜五花迫切地想要回家。
它感觉已经离开半山村好久了。
跟着二哥离开了老家,来到了芗圆山,杜五花感觉自己陪伴了二哥,帮助了二哥,而自己开阔了眼界,学会了一些人类武者的器械。
这些都是小小的成就。
更重要的是,杜五花觉得自己学会了读书,还会认字,并且通过牛皮书,还学会了说话。
在和贾云雀、特别是贾师爷在一起的日子里,虽然对方有很多的不足,但教书整体上还是严谨的,因为从拼音识字、一笔一画教起,然后学会一二三四、天地水火等字眼,后面学的字越来越多。
只有两个月,自己就学会了三百字,数数能数到六十三,并且能背诵乘法口诀表到六六三十六。
而贾师爷闭关后,通过二哥的指点和自己每天一个半时辰的不断练习和温故,杜五花的学习效率甚至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
到离开芗圆山时,杜五花已经学会一千多个字,数数字能数到二百,乘法口诀表已经能倒背如流。
这一切,都是杜五花专注和勤奋的结果。
写字要一笔一画,数数字要一丝不杜。
就是在睡梦中,杜五花有时还在想着这个字该怎么样握笔书写,那个“八乘以九”应当怎么计算。
至于加减,杜五花觉得它实在比较简单。
这就好像吃鱼骨头,如果吃了三根鱼骨头,再吃了五根,那一个一个地数,它们合计就一共是八根鱼骨头。
成年草鱼有大刺,一边是三十根,另一边也是三十根,那么它们合计起来就是六十根。
其小刺则有九十六根,大小刺加起来共计一百五十六根。
一天吃六根大刺、九根小刺,那么到第十天杜五花就会把所有的大刺吃完,小刺也会吃完,并且还“差四根”。
——
“二哥,‘差四根’怎么样表达?”
来到通北县城的第一天,杜五花仍然坚持学习并向二哥请教。
它觉得这是一个严肃的数学问题。
“五弟,‘差四根’一般表达为‘-4’,这是一种严格的形式化表达。”
二哥回答道。
“严格的形式化表达?”
杜五花皱起鸡眼附近的眉骨头,对于这样高端的新词汇表示很是疑惑,那里似乎蕴藏着极其深刻的道理。
“对,它其实是方便我们记忆、思考和推理的一套思维工具的表达形式。”
杜五花继续解释道。
听到二哥的解释,杜五花觉得事情变得越来越玄乎。
“难道我们记忆、思考和推理,还需要思维工具的帮助吗?”
杜五花不敢深究,也无法深究,只能就事论事地反问。
当然,对于这样的反问,杜五花是从来都不怵的,因为二哥是一个谆谆善诱的兄长。
更重要的是,杜家人从来都只怕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懵懵懂懂,却冒然想事乃至行事。
“难道五弟你吃鱼骨头,不用镰刀来锯,吃起来会很方便吗?”
二哥反问道。
杜五花想了想,虽然自己牙尖齿利,但那鱼骨头更加坚韧,啃起来很费劲。
有了那镰刀后,确实方便很多。
“二哥,你是说人的思维如同鱼骨头,会遇到难题,而这些符号如同那锯子,能帮助将难题解开?”
杜五花举一反三,以譬生喻。
“是啊,”二哥点头道,“如果你要将这鱼刺吃十天,而第二条鱼还没整出来,并且没有别的办法补充,那么你就只有差四个。
“用‘-4’来表达,则显得更简单。”
听到二哥的解释道,阿花继续道,“如果我只吃九天,那我大刺与小刺各剩六根,是吧?
“用‘+6’来表达,则显得更简单。”
杜五花再次举一反三。
“对!阿花真聪明!”二哥笑了,“但你还是先要将数数数到九百九十九,学会了一千以内的加减乘除,然后才可以进一步地讨论和思考这个问题。
“此外,你还要将整本《字类通解》中的三千六百字全部学完,不可偏科哟!”
听到二哥的话,杜五花有了学习上的小目标。
——
来到县城的第二天,兄弟俩上街去逛书店并看书。
可惜那里的书店老板竟然有种族歧视,不准自己这只有文化的鸡读书。
幸好二哥这时候出来解难,因为二哥虽然人小,但银子多。
“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是小事情。”
二哥笑着说。
杜五花当然忙不迭地点头,并且脸带笑容。
因为它知道,二哥有的是银子,恐怕把这个书店盘下来的钱也都有了。
从书店回来,二哥买的书不少。
杜五花翻看了一下,发现它们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读物。
像什么《伟大的世界》、《玉奇珍的葬礼》、《黑暗中的森林》、《百日王伯爵》、《来自黎巴楞的邮戳》、《霍尔烦的守望》等,杜五花觉得实在无趣。
还有一名叫《生命在昨天结束》,这简直是奇怪至极。
与二哥相反,杜五花买了五本自己最喜欢的书,它们包括《戴为上学去》、《别摸我》、、《罗立离开了小岛》、《三个小偷与一个孤儿》、《小兔子说他要“跑走了”》。
那本《别摸我》,是二哥要自己买的。
杜五花本来不愿意,但二哥说这个世界充满了诡异的情况,所以应当多了解一些规则。
二哥说的一本正经,杜五花觉得自己有机会再读一下。
不过,那书店里竟然有公然宣扬种族主义的书本在出售,因为它的书名叫做《动物绝对不应该穿衣服》。
杜五花觉得,这样的书就不应当进入书店,绝对要禁止发行。
“人类有人权,难道鸡类就不允许有鸡权了?”
杜五花在心底愤愤不平。
一想到这书能摆上书店,那肯定会有人买,那么这书的禁止更应当更为迫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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