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前 村中矮屋的某个巷口,几个吊儿郎当的年轻人聚在拐角,一个脸上青紫痕印未消的青年靠在为首的位置眺望着什么。 最后一个被叫来的年轻人终于姗姗来迟,他憨笑着看到为首青年脸上的痕迹,脑子像是转不过来弯一样的结巴着问道:“博博里斯大哥?你,你你脸上又” 博里斯恼火的巴掌立刻扇在傻乎乎的霍克脑袋上。 “死结巴,闭上你的臭嘴,老子知道自己的脸怎么了!” “呜我我我我就关心问问” 被赏了一耳光的霍克不敢再多嘴,似乎有些委屈的走向后面的几人当中。 那提前到的几個流痞模样的年轻人凑到霍克耳边嬉笑道:“别触霉头,还不是老瘸子家那头母狮子大哥上次挨了顿毒打,这两天正憋着气呢。” “他妈的你们几个当我聋了?我那是看在她是女人的份上让着那婊子而已。”博里斯眼睛恶狠狠地瞪过来。 几个跟班赶紧闭上嘴巴,心里却偷偷嘀咕:那可真打小让了多少年了,回回被胖揍,一回没赢过是吧 “好了别在那废话,看到那个家伙没有?”博里斯指了指巷口外的那个陌生少年。 小流氓们凑过去张望了起来。 不远处裁缝摊上,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赤膊上身,裤子破破烂烂,似乎正在和裁缝大婶讨价还价。 “不认识啊,生面孔。” “没见过,从哪跑来咱村的乞丐?”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议论。 “眼睛都长哪呢?乞丐能有那么多钱买那么多衣服鞋子?再看看他腰上那玩意儿!”博里斯不耐烦的提醒手下这帮孬货。 他们这才注意到那小乞丐模样的少年身上的佩剑。 剑没什么稀奇的,村里的大户家里都有,可那柄剑不一样,仔细一看,剑鞘用材十分漂亮讲究,漆面光滑平整,尽管被破布包住了整个剑柄和鞘口,看不到主要装饰,但那唯一暴露的剑格上仍能瞧见复杂华丽的纹雕。 “嘿,那小子跟个野人似的,哪弄来这么漂亮的剑?” “好像很值钱啊。” 跟班们两眼放光的说着。 “你们这些乡巴佬懂什么,岂止是值钱。” 博里斯舔了舔嘴唇,眼神阴冷下来,接着说道:“老子见过男爵大人的佩剑,领主的剑都没有这么华丽的鞘!这小子哪是什么野人,恐怕是哪位贵族大人的逃奴,那把剑肯定也是从他主人手里偷的。” “啊?真的假的?”小流氓们面面相觑。 “要不怎么说你们蠢,仔细看那小子的脸,他身上都是土灰,脏是脏了点,可模样倒是俊俏,再瞧瞧那细皮嫩肉的肤色,哪有这样的乞丐?八成是哪个贵族老爷从小养着玩沟子的男宠奴隶。”博里斯咂咂嘴,只觉得自己的推断十分合理。 “贵族大人们有女人不玩,玩男人?那么变态?” “屁,你懂啥,这就叫上流!” “对对对,老爷的兴趣能和咱泥腿子一样吗?” 几个跟班猎奇心喜的叽叽喳喳起来,顿时自觉大开眼界。 “还是大哥聪明,那咱们赶紧报告给村老,招人把他抓起来给贵族老爷送回去,岂不是大功一件?”一个跟班兴奋得对自己大哥提议道。 “白痴,招村里人干嘛?给他抓回去,可就跟咱鸡毛关系都没了。”博里斯恨铁不成钢的瞥了他一眼:“再说,就算把那小子绑回他主人那,贵族老爷又能赏咱几个子儿?” 跟班们这才恍然明白自己大哥的意图,但个别人心里也禁不住悄悄打起了退堂鼓:“呃,那大哥你叫咱们来是是准备?” “反正是逃奴,谁会去管他的死活,找个地方一围,让他把剑交出来,要是敢抵抗就把那小子囊了找个没人的沟一扔,哼哼,老子把那宝剑拿去城里少说也能卖五十个金王冠!到时候得钱哥几个人人有份。”博里斯阴狠的笑了起来。 “多多少?!” 本来还只是凑热闹心态的几个小流氓顿时瞪大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 几人被这估计的巨款吓得腿都软了:“五五十个金王冠!?” 要知道,普通农民哪怕碰到丰年,一整年省吃节用都很难攒下七八个银纳勒五十个金王冠,这可是在地里农活干到死的那天都见不到的巨款。 跟班们的呼吸都忍不住粗重起来。 干了这一票,哪怕他们几个人分点汤水,那也都个个翻身致富了啊! “瞧你们那点儿出息。”看着小弟们兴奋,博里斯暗自得意。 他没有信口开河,过去他曾因为好奇而问过村里的老瘸子铁匠,那领主老爷的佩剑到底值多少钱,老瘸子给出的答案着实让他瞠目结舌。 而眼前少年腰上的这把,哪怕光看鞘也比男爵身上的剑还漂亮,只要里面的剑刃没问题,恐怕都不止五十个金王冠,他还特意说少了呢。 “家伙都带来了吧?”博里斯扫了一眼众人。 “放心吧大哥,都带着呢。”几个小流氓拍了拍腰上的匕首和刀具,本来以为是打架壮声势,没想到真要用上了。 “记住,等会儿我把他忽悠到林子里,你们别说话,听我命令行事。” 博里斯语气凶恶吩咐着,忽然,他看到霍克腰上和手上都空空如也,顿时火冒三丈:“死结巴你他妈来郊游的?伱的匕首呢?” “我我我我以为,只只只是打架”霍克苦着脸,颤颤巍巍的解释道。 “算了,反正也指望不上你这个废物。”博里斯往地上啐了口唾沫。 “大哥!那小子不见了!” “嗯?你们这帮白痴也不看着点。” “他好像是往村外去了。” “那还愣着干嘛?还不去找!” 回到现在 村尾的河岸边,流里流气的痞子们将面前这三个外乡少年团团围住。 “你们有事?”莱昂左手搭在剑柄上,不耐烦的盯着这帮明显来意不善的山野流氓。 听着莱昂的外乡口音,博里斯板起眼神打量着眼前的三人,视线在他们身上打转,他本来以为只有一个人,没想到那小子在河边还有同伴,怪不得买了那么多衣服。 能看到三人头发还没干透,洗漱后换上了新衣服,就连原来那被他盯上的小子也褪去了风尘仆仆,这疑似逃奴的少年眼下白白净净的倒是精神焕发,乍一看甚至像个贵族之子。 不过博里斯看了看他们换下来扔在旁边的破烂衣衫,又瞅了瞅那个衣服外面披着破烂链甲的高个少年,他愈发笃定了之前的猜测。 肯定都是逃奴!指不定还是犯了罪的,一个白嫩的男宠,一个高大的苦力,还有一个没啥特点的或许是打杂的?怎么剑到他腰上了?算了,无所谓。 三个逃跑的奴隶而已,尽管个子都不矮、身材结实,但自己这边人多势众。 “这话轮得到你小子来问?”博里斯表情凶戾的高声呵斥,心里随便扯了个罪名劈头盖脸的唾沫横飞:“老子是本村民兵队长,我怀疑你们几个是堪塔达尔人的奸细,现在老实跟我们走。” 莱昂气笑了,这些地痞手里的家伙不是匕首就是短刀,还有个人拿着镰刀,除了面前领头这人衣服整齐挎了短剑,一个个短衣麻裤,歪瓜裂枣的模样,连根便宜的长矛都没有,也好意思自称是民兵? “我们只是路过此地,无意惹是生非,你到底想干什么就直说吧。” “奸细也不会说自己是奸细,我劝你小子乖乖接受盘查,把武器都交出来!先从你身上的剑开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博里斯抽出短剑,毫不掩饰的威胁道。 他身后的跟班们也随之抽出了各式各样的家伙。 莱昂愣了愣,原来是见财起意,他摇摇头,仅剩的耐心渐渐消失。 “不巧,这把剑已经是我们唯一拿的出手的财产了。”他拔出长剑,晃了晃剑锋:“实在想要的话,干脆拿你的命来换吧。” 博里斯根本不在乎眼前的少年说什么,只是心中一喜。 没了破布的遮盖,看到那剑柄上华丽的鎏金和宝石镶嵌,出鞘的剑刃更是泛着夺目的银光,剑身笔直优美、毫无损伤,漂亮的铭文哪怕是外行人也能看出其精湛的工艺。 不止五十金王冠,绝对不止! 一帮地痞们眼睛都仿佛要被那宝剑的华美闪瞎了。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莱昂眯起了眼睛,虽然一路上妖魔鬼怪碰到不少,但他还真没杀过活人,如今拿这几个居心叵测的村匪见见血倒也无妨。 洛哈克脸上挂起冷笑,他摘下腰间满是豁口的断剑:“别跟他们废话了莱昂,这几个臭鱼烂虾我一个人就能处理掉。” 阿泽瑞恩也拔出匕首,脑袋里却不停地思考起得失。 他倒也不担心这些卑劣的流氓,只是有些忧虑,杀了这几个乡野刁民,会不会在异国他乡染上通缉。 “博里斯,你又在干什么蠢事?” 突然一个少女的清脆呵斥声自流氓们身后传来。 一众地痞闻之本能的一缩脖子,脸色畏惧间好像老鼠遇到了猫。 博里斯的表情同样僵住了。 仿佛感受到了脸上仍在隐隐作痛的淤青,自觉又被坏了好事的他,从牙缝中挤出了那个让他念念不忘又无比痛恨的名字。 “奥莉薇娅!” 博里斯咬牙切齿望向身后。 一个身材娇小身穿长裙的金发少女向着河边走来。 那漂亮的马尾辫在女孩脑后随步伐左右摇晃着,预示了她冷峻的俏脸上不断加重的怒气。 少女手里仅有一根不知从哪随意捡来的木棍,但被其握在手中却仿佛一柄慑人的利剑。 “大哥,金狮子来了怎么办?要不咱今天就算了”一个地痞跟班做贼心虚的苦着脸,向博里斯提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