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精品书屋>女生耽美>四合院里的老中医> 第十章 以物易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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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以物易物(上)(1 / 1)

“行了,别喝点酒嘴上就没把门的了。

  都饿着呢,赶紧吃饭,有话明天再说。”

  见儿子一个劲的往嘴里倒酒,仅喝了一碗的赵四海有些不乐意了。

  一碗酒下去,既没有解乏,也没驱散身上的寒气,让他有些不尽兴。

  心里不痛快只能对着儿子撒气,他这边一声令下,赵满奎也不犹豫,先给李胜利拿了一个两合面馒头。

  自己也是拿了一个,一口下去,手掌大的馒头就消失了一角。

  接了暄软的馒头,李胜利也不客气,一口下去,满嘴的香甜滋味。

  海爷那边动了筷子之后,大家伙也各自夹菜,但炖的兔肉,三个孩子都没有下筷子。

  只是一个劲儿的吃着荤油蒸咸菜,李胜利这边也试着吃了一口。

  一股绵软的咸香在嘴里扩散,满嘴的油脂香气伴着香甜的馒头,那叫一个享受。

  “胜利,吃点兔肉,这是他们仨秋天的时候,在山里抓的,肥着呢!”

  赵满奎这边一口馒头一口酒,嘴上也闲不住,一个劲儿的让李胜利吃小盆里的炖兔肉。

  李胜利这边试着吃了一口,风干的兔肉之前是腌过的,咸的厉害。

  论味道远不如荤油蒸咸菜,只是勉强有点肉的口感而已。

  从赵家三个男孩的吃相,可以看的出来,这家真是不缺吃的。

  一个个两合面馒头,被他们‘哐哐’旋了下去,一点也不在意粮食够不够吃。

  有了三个孩子做表率,李胜利这边也彻底放开了,一连吃了三个大馒头,才有了七八分饱的感觉。

  虽说两合面馒头也在粗粮之列,但赵家的荤油蒸咸菜油量十足,吃的太多怕伤了脾胃。

  有了七八分饱之后,李胜利这边就开始细细品着碗里的地瓜烧。

  酒的度数得五十度往上,入口略带甜口回味也有辛辣苦涩的滋味,火气十足,应该是最近的新酒。

  “胜利,都是大小伙子,吃饭可别悠着吃,你们城里有定量。

  在我们家,你就敞开了造,你看这三个小子,哪个一顿不吃个馒头?”

  赵四海人老了,饭量也小,是最先吃完的。

  见李胜利有些放不开,就在一旁劝着。

  “海爷,我吃的差不多了,暴饮暴食伤脾胃,一下吃伤了反而不好。

  我看乌头酒也泡的差不多了,咱爷俩先办正事儿?”

  一口干掉碗里的残酒,没有找到微醺的感觉,李胜利也大概有了底儿。

  这样的地瓜烧喝上半斤,是放不倒他的。

  “好,先办正事,一口酒下肚,腿上真是不怎么得劲儿,就看你小子手艺了。”

  用临时替代品乌头酒,给海爷捋了一遍伤腿,见淤血有了消散的征兆。

  李胜利这才给他重新绑了夹板。

  “海爷,只要不做剧烈运动,一月之内就没什么问题了。

  想要上山干重活,最少养三个月,您老多注意。

  海爷,家里的头酒能不能给我一点,再弄块抹布。”

  处理完了海爷的伤势,李胜利这边也提了一个小要求。

  行李包里的东西,除了工具之外,其他的还没整理。

  军大衣还有牛皮包上的霉斑也需要处理一下,头酒虽说含有甲醇,但消毒杀菌的作用还是有的。

  “老大,待会儿把厢房里的头酒给你胜利叔找出来。

  再找块抹布来,明天带你叔在村里转一下。

  胜利,今晚你就住东屋炕上,我跟你大娘去厢房住。”

  待客,尤其是李胜利这样的救命恩人,赵四海这边也不含糊。

  东屋是最好的房子,蒸馒头的时候,也烘了炕,冬天睡在上面最是享受。

  “海爷,我还是住厢房吧。

  在家里没睡过火炕,怕被热气熥着。

  我是小年轻火力壮,不怕冷的。”

  当主家有主家的规矩,做客也有做客的规矩,相互谦让是美德。

  海爷只是骨裂,远不到致命的程度,再者赵满奎已经等在了村口。

  如果海爷迟迟不回家,赵满奎也可以找到海爷,他只是搭了一把援手,完全称不上是救命之恩。

  这也是李胜利吃饭之前要给粮票的原因,借宿一晚,加上一顿饱饭,完全可以抵消的。

  这也不是李胜利功利,事事都要算账,只是自知之明而已。

  给海爷收拾好伤势,在饭桌上借着酒碗喝了点温水,再将水壶装满。

  李胜利跟着赵家的大孙子进了厢房,虽说村里通了电,但赵家只有正屋拉了电线,厢房是没有电的。

  “叔,晚上起来撒尿,找个树根就成,旱厕里养的鸡鸭,进不去。”

  给李胜利点好了煤油灯,赵家的大孙子也算是妥帖,还给说了方便的位置,这才离开了厢房。

  厢房被隔成了两间,外间放着不少的草药跟农具,里间有一架木床,几个柜子,空间显得有些逼仄。

  李胜利的行李包,就被放在了外间,因为里面的东西发了霉,屋里也多少有些霉味。

  他索性就在外间打开了行李包,用头酒将抹布蘸湿,将棉大衣上的霉斑擦了一下。

  擦拭的时候,李胜利发现手里的大衣,还不是棉大衣,双层布料里面夹的应该是皮毛,算是高档货。





  擦完了大衣,用农具撑起来,他又翻出了两双大头鞋。

  单的大头鞋跟李胜利的鞋号相仿,只是稍大了一点,衬了皮毛的鞋号小了点,他穿不进去。

  可能是因为库存的原因,两双大头鞋的鞋底,格外的硬,想要穿着舒服,要在脚上好好的踩一下才成。

  收拾了完了大头鞋,李胜利解开了绿色的行军毯,这东西需要洗一下才成,不然霉味是擦不掉的。

  里面包的餐具,还别有洞天,每个餐具里面都有东西。

  他打开看了一下,除了几个防风的打火机之外,还有小油壶,鱼线之类的后勤零碎,倒是有点用处。

  餐具之中有了新发现,李胜利也关注了一下三个行军包,里面也有东西,只是有几样拿不出手。

  行军包里,除了绑腿、帆布带之外,还有几把刺刀、军刀。

  刺刀跟工兵铲一样,打着菊花标志,是鬼子货,军刀应该是美敌的货。

  鬼子刺刀太长,李胜利只留了一把军刀在外面,剩下的一股脑装进了麻袋里。

  额外的收获,让李胜利有些庆幸,也有些心惊,庆幸的自然是收获。

  心惊的则是要怎么处理这些东西,万一回去被查到,麻烦可就大了。

  但拿都拿了,他也没太多的纠结,收拾好之后,他又试了试防风的打火机。

  借了点油灯里的煤油,打了几下火机,挺好使的,只是现在身上没有烟,不然点上一支也是享受。

  收拾完东西,疲惫感也随之而来,走了一天,又挖了个大坑,还劈了两块金子下来。

  虽说晚饭吃饱了,但疲惫感还是有些沉重,灭了油灯,李胜利将棉被往身上一卷,就和衣睡下了。

  因为疲惫跟饱食,再加上一碗地瓜烧,李胜利的这一觉睡的很踏实。

  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走进院子,赵家的几个孩子,正在归拢昨晚拉回来的柴火。

  海爷靠在正屋的西边,正晒着早晨的太阳,慵懒的样子很是惬意。

  “胜利醒了,屋里有饭,先去吃了再说话。”

  海爷发了话,李胜利也不客气,直接就进了正屋。

  赵家的早餐也不错,昨晚剩的两合面馒头,还有加了地瓜南瓜的棒子面粥。

  跟四合院李家的稀粥相比,赵家的红薯南瓜粥,稠的完全可以当做主食。

  吃了一个馒头,喝了两大碗甜蜜蜜的红薯南瓜粥,一大早,李胜利就得到了最简单、最踏实的满足。

  “胜利,刚刚我跟你满奎哥说了,村里有几个腿脚腰背不好的,你给帮着看一下。

  咱们这地方,没有郎中大夫,一些陈年的老伤,城里的医院也看不起,你小子受受累?

  咱们洼里钱虽说不多,但杂粮多,咱们用粮食做诊金。”

  见李胜利出了屋子,赵四海也主动开了口。

  村里一年四季下来,总有几个受伤的,因为交通不便,医疗条件不足,一年年的积累下来。

  也就有了许多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员,村里虽说是按劳分配工分,但人人有份是原则。

  没有劳动能力就把人饿死,现在也是不存在的。

  对于这些人,赵四海这边完全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医好了,村里多了劳力,医不好,不过是维持原状。

  洼里是小村,每一个劳力,对村子而言都是珍贵的,所以赵四海一早就让儿子去找人了。

  “成啊!

  海爷,我现在学的只是骨伤,其他病症我是看不了的。

  海爷,我能不能用一下院里的晾绳?”

  答应了海爷之后,李胜利也没忘了打预防针。

  对于病患的想法,他还是比较理解的,现在的医疗条件下,有许许多多的疑难杂症。

  许多病症都是让人痛不欲生的,一些简单的病症,李胜利不是不能看,但也确实是本领有限。

  中医博大精深,能精通骨伤一科已经不容易了,涉猎太多,难免博学不精。

  口气太大、表现太过,对李胜利而言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厢房里的大衣、行军毯也需要晾晒一下,四合院人多眼杂,赵家院子不小,李胜利这边也就提了要求。

  “随你的便,就当自己家住着。

  在我家待上两天,海爷管吃管住,回去的时候,我让大孙儿赶着驴车送你回去。

  烧柴、粮食都带上。”

  早年间请郎中或是游方的郎中到了,村里都要腾房管饭来招待的。

  对李胜利,赵四海是当做救命恩人来看的,所以待遇上也格外的优厚。

  “那就多谢海爷了。”

  靠在墙脚看着少年老成的李胜利,赵四海点了点头。

  能遇上这个小子算是他的造化,如果能医好村里的其他伤患,那这小子就是洼里的贵人了。

  统共百十户的小村,劳力就那么多,多一个闲人,就少一份粮食。

  村里的土地需要耕种,山上的自留地也少不了人,冬天开渠的任务已经下来了。

  虽说不是村支书,但作为村支书的老爹,村里的大事小情,赵四海这边也是了如指掌的。

  经过短暂的相处,他也觉得李胜利这个小子可靠,是自己的贵人,想要亲近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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